方寸之间:馆藏印章与器物印记

来源: 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   日期 :2026-04-17 16:48:00   


印章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考古遗存看,印章最早出现时间可上溯到三千多年前的商代晚期,后经西周、春秋的发展,至战国、秦汉时期形成成熟的官印等级制度与制作规范。此后,随着纸张逐渐代替简、牍、帛成为日常文字书写的载体,印章形制和用印方式也随之改变。隋唐时期朱砂钤印已成主流,封泥钤盖(用印章在封缄简牍/器物的湿泥团上按压留印,用于保密防拆与身份凭证)基本退出历史舞台,但也未完全消失,一些特定场景下仍作为特殊的封缄方式存在。宋元时期文人书画家等参与印章创作,推动印章功用由凭信为主向艺术创作欣赏过渡。明清两代,文人群体更是以青田石、寿山石等石材为载体,将“以刀代笔、彰显个性的篆刻艺术”推向成熟,并由此呈现流派林立、名家辈出的繁荣景象。


古代印章种类繁多,按使用主体基本可分为官印和私印。官印是一种权力的象征,用以区别官阶和显示爵秩,官印一般比私印形制更大,严谨稳重,多为四方形。官印以外的印章统称为私印,此类印多见姓名字号印、斋馆印、书简印、收藏鉴赏印等。


一、馆藏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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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深沪巡检司印”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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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质,由印身和印钮组成,印身呈方形,边长5.8cm,厚1.1cm。印面阳刻篆书三行六字:“深沪巡检司印”,印面留有红泥。印身有背款,阴刻行楷“深沪巡检司印”“洪武拾柒年捌月”。印钮呈扁形长柄状,高6.6cm,宽3.4cm,厚约2.0cm。铜印出土地点为原晋江地委党校(今鲤城区南俊路旧市委党校校址内),即明代“广平仓”遗址。《八闽通志·公署》曰:“广平仓,在府治东北,旧泉州卫军仓也。”


“巡检司”乃明袭元制设立的一类海(边)防官署机构,其职能相当于现今公安边防派出所。主管官员,属文职,称“巡检”“副巡检”。该官职“俱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在外各府、州、县关津要害处俱设,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明初,帝国甫建,“海疆不靖”,倭寇“时出剽掠,扰濒海之民”。为加强沿海地区防御能力,明代泉州府置巡司十五处,府属晋江县设置围头、乌浔、深沪、祥芝四巡检司。其中“深沪巡检司在县东十六都,洪武二十年(1387)从二十七都徙建”(见清乾隆《泉州府志·公署》)。


需注意的是,泉州府志记载深沪巡检司的移置时间与该铜印背款时间不同。林德民先生根据文献的可信程度和铜印出土地点考证,认为深沪巡检司的移置时间应为铜印背款时间,即明洪武十七年(1384)。他还大胆推测,当年深沪司巡检调任广平仓大使时,把该印携到新任所,并遗留至今。至于印信为何没有在深沪交接,而被带至府城堙没于地下数百载,有可能是明末清初,改朝换代之际,官府机构瘫痪,无暇细顾,致巡司印辗转流落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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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外台执法”瓦钮玉印(附印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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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质,印身呈四方体,顶有弧形瓦钮,带方形匣,匣为寿山石材质,印面篆书“外台执法”。该印通长5.2cm,通宽5.2cm,通高6.1cm。


“外台”是清代对按察使的别称之一。唐至德以后,诸道使府的参佐官员多由御史担任,掌察风俗,检举不法,称为外台。明清时按察使主管一省刑狱与监察等事务,职能与之有相似之处,故亦称“外台”。清代按察使多为正三品,隶属各省总督、巡抚,品级略低于从二品的布政使,其“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以振风纪而澄吏治”。


二、馆藏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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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龟钮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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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质,印身呈四方体。顶面端立一乌龟,印面阳刻鸟虫篆“永昌”二字,属吉祥印。该印通长3.2cm,通宽2.8cm,通高3.9cm。


吉语印是古代玺印中独具特色的艺术品类,其印面镌刻寄托美好愿景的吉祥话语。内容包括传统祈福如“长乐未央”“宜子孙”“富贵昌乐”;文人雅志如“无闷”“好学为福”“心迹双清”;帝王嘉言如康熙“戒之在得”、乾隆“政在养民”。吉祥印用途广泛,既可作为佩饰随身佩戴,借吉语护身祈福;也能用于封缄简牍、装饰器物、增添祥瑞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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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明“卓吾”狮钮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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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山石质,色青灰偏白,印身为长方体,印顶圆雕一坐式雄狮。印面上阳刻“卓吾”二字。边款阴刻楷书:“卓吾先生文章,有明一代与遵岩、镜山二公鼎足吾郡。此石同治年间,乡人于其故居发土得之,转徙归予,为题二十八字,以志景行”六行五十一个字。该印通长3.2cm,通宽3.2cm,通高7.3cm。


该石印是清同治年间修葺李贽故居时,从地下掘得。当时共出土两枚印章,除馆藏“卓吾”印外,另一枚阴刻“李贽”,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其中“李贽”印的边款为“先生之笔先生舌,先生之文先生血。三百余年土弗啮,人可杀兮名不灭。己已仲春,乡后学苏大山题。”


李贽(1527—1602),明末杰出思想家、文学家。本名载贽,号卓吾,字宏甫,别号温陵居士,其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温陵集》等。李贽故居位于泉州鲤城区南门万寿路,其先祖于明永乐十九年(1421)迁居于此,李贽在这里度过了他的青少年时代,现故居已辟为“李贽纪念馆”。


“卓吾”印边款提及的“遵岩、镜山二公”即王慎中、何乔远。王慎中,字道思,号遵岩居士,泉州人。明世宗嘉靖进士,擢山东提学佥事,后改江西布政参议,升河南参政,著有《遵岩集》《玩芳堂摘稿》等。何乔远,号匪莪,泉州人。明万历十四年(1586)登进士,历官户部主事、礼部仪制郎中、光禄少卿、太仆、广西左通政、户部右侍郎等职,“立朝持正敢言”,屡遭权贵排挤。晚年隐居于泉州北门外镜山,故学者又称之为镜山先生。何乔远博览群书,著述甚富,尝辑明十三朝遗事为《名山藏》,著名文人钱谦益为其作序,对其赞誉有加;又纂《闽书》百五十卷及参修《泉州府志》,为福建地方文献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该印可见明代泉州本地士人对王慎中、李贽、何乔远三人文学成就的高度推崇,以及对本郡文脉绵延、名家辈出的自豪之情。


三、器物上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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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铜器、泥塑、瓷器等器物,契单等官方文书以及历代书画作品上,常可见印章。器物之印,常标明匠师、作坊、商号与年代,是工艺与身份的印记;官方文书之印,关乎政令、权属与法度,见证国家治理的运行与秩序;书画上的印章,则多为鉴藏之用,是文人精神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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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湖州葵形铜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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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面铜镜镜铭为“湖州仪凤桥石家真正一色青铜镜”。宋镜常铸有铭文,且多为商标铭记,常见位置在钮的左侧或右侧,有柄镜常在镜背中心,多刻铸在长方框内,呈长方形印章式。格式一般先标明州名,再标明商家名号,最后是“照子”(镜子)“照子记”或“青铜镜”等字样。不少铭文注明“真”“真正”“真正一色”等宣传字样,有些镜铭还列出铜镜价格。


在镜背素地上铸制商标字号铭的铜镜盛行于宋代,特别是南宋时期,表明中国古代铜镜的风格发生了重要变化,一般家常镜重实用而不尚花纹,用斤两计算成本,铸镜再不是工艺美术重点。“湖州镜”之类的商标字号铭镜大量出现,成为宋镜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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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德化窑白釉“何朝宗”款渡海观音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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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民国时期,德化窑白瓷作品上可见何朝宗、何朝春、林朝景、珍和金记、苏蕴玉等著名工匠或商号的款识(见下图)。这些印章式款识不仅是署名标记,更是鉴定真伪的重要依据。


何朝宗瓷塑作品以观音、如来、达摩、文昌等人物造像居多。他所塑造的瓷观音,对脸部神态、五官表情、头发手足、衣巾纹褶、景物配饰逐一精雕细刻,形成独特的瓷雕风格。何朝宗印章主要有葫芦三字印和方形四字印两类,印章雕刻工整精细,笔划深刻,章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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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摘自《德化窑瓷鉴定与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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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国五年(1916)史致火断卖民厝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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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契单为断卖契单,即绝卖契约,意味着土地或房产被彻底卖出,原业主不再拥有回赎的权利。民厝的新业主为史致火,落款时间是中华民国五年(1916)八月。契单落款原印“洪宪  年  月  日给”,后因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宣布放弃洪宪帝制,恢复中华民国国号,故沿用原有契单时,将原“洪宪”两字覆盖作废,改销红色“中华民国”国号字样沿用。这一细节变化直观地反映了袁世凯复辟帝制这一短暂历史事件在地方行政中的影响。


契单上钤盖“福建财政厅”及地方验税机构的官印,是官方确认交易合法、完税有效的标志。印章的使用严格遵循“骑年盖月”(印章一半压住年份,一半压住月、日,形成“跨骑”之势,目的是防止篡改日期)的规范,是官方文书权威性的体现。


这些印章与印记体现了古代政治制度、文化思想、艺术追求、技术工艺与审美观的变迁,更为后世还原过往社会风貌提供了鲜活可考的实物注脚。


参考资料:

王志敏、闪淑华:《中国的印章与篆刻》,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12页。

林德民:《明深沪巡检司始置年代正误》,载《海交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25—130页。

庄炳章:《泉州访古揽胜》,鹭江出版社,1993年,第49—50页。

邓子勉:《词籍文献通考》(下),东方出版社,2024年,第1186页。

何振良:《何乔远及其<名山藏>》,载《晋江文史散论》,方志出版社, 2009年,第66页。

高大伦:《中国文物鉴赏辞典》,漓江出版社,1991年,第313页。

叶文程、林忠干、陈建中:《德化窑瓷鉴定与鉴赏》,江西美术出版社,2001年,第59页。


文字:(文保部)安静

图片:成冬冬

编辑:孙婉琳

二审:林  仪

三审:张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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